2011年12月13日,在美國紐約蘇士比拍賣行的一場拍賣會上,有一件拍賣品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注,這就是1976年蘋果公司3位創始人韋恩和賈伯斯、沃茲尼克簽署的「蘋果公司合夥合同修正協定」。這份「補充協定」是在韋恩以800美元的價格賣掉蘋果10%的股份後簽署的,協定確認了韋恩不再是蘋果公司的合夥人。
在全世界的各大媒體上,韋恩的這個決定一直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昂貴的錯誤。因為當年他以800美元賣出了他擁有的蘋果10%的股權,如今蘋果公司的市值已高達幾千億美元,他放棄了天文數字般的財富,一直被作為創業者的負面教材。但是,事實真的如此嗎?
1976年4月初,42歲的韋恩和賈伯斯以及沃茲尼克聯合創辦了蘋果電腦公司。韋恩負責設計了第一個「蘋果」公司徽標,並起草了最早的「合夥合同」以及「蘋果一號」電腦的使用手冊。韋恩當時擁有蘋果公司10%的股份,但是僅僅10天之後,韋恩就以800美元的價格將自己的蘋果公司股份全部賣給了另外兩位創始人,接著他就徹底離開了蘋果公司。蘋果公司一直對韋恩的離開諱莫如深,僅以一句「韋恩經濟上遇到困難」搪塞了之。
但事實是,當時的韋恩雖然收入不高,但絕非食不果腹。35年來,無數媒體試圖挖掘當時的真相,後來更是傳出無數種說法,甚囂塵上的便是賈伯斯與韋恩不和論。
事實上,賈伯斯與韋恩的感情非常深厚。由於年齡關係,賈伯斯一直將韋恩視為「父親般的角色」。後來雖然韋恩離開了蘋果公司,但賈伯斯一直沒有放棄過請他重返蘋果公司。1978年,蘋果公司在競爭激烈的電腦市場站穩了腳跟,賈伯斯再次隆重邀請韋恩加入蘋果公司,但韋恩卻毫不猶豫地拒絕了賈伯斯的邀請。他繼續在雅達利公司工作,後來又換了好幾家電子公司上班,直至退休。韋恩退休後靠賣珍稀郵票、罕見錢幣和金幣維持生計。
韋恩一生申請了12項專利,但他沒有足夠的資金對這些專利進行投資,沒有靠這些專利賺過一分錢,這讓韋恩的生活一直無法跨入真正的富豪行列。自從離開蘋果公司後,韋恩沒有擁有過一件蘋果公司的產品。直到2011年9月5日,他在英國布賴頓市參加「現代化研討會」時,才收到了一件iPad2做禮物,這是他生平擁有的第一件蘋果公司產品。而這時,賈伯斯已經病入膏肓。
2011年10月5日,賈伯斯因積勞成疾病逝,年僅56歲。77歲的韋恩悲痛之餘,也終於揭開了當年股份轉賣事件的真相。他說:「毫無疑問,我堅信當年離開蘋果公司是一個正確的決定。我知道,賈伯斯和沃茲尼克是多麼優秀的小夥子,他們擁有超絕的智慧,但是他們兩人也是真正的工作狂,像旋風一樣。你知道的,這樣對事業很好,但對身體很不好。如果我當年留在蘋果公司工作,巨大的工作強度可能會令我無法活到現在。」
(余娟/摘自《山東青年》2012年第4期,圖/小黑孩)
※以上內容轉載自《讀者》2012第6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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